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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四川省第二十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的通知 文章來源:省社科聯 發布時間:2022/10/10 各市(州)社科聯、高校社科聯、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哲學社會科學工作決策部署,省第二十次社會科學評獎委員會決定于2022年開展四川省第二十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F將本次評獎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范圍 以下成果可參加本次社科評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我省作者公開發表的社會科學研究論文、研究報告;正式出版(以第一次版、印時間為準)的專著(含個人的專題論文集)、譯著、古籍整理、工具書、科普讀物;經省級及其以上新聞出版部門批準的刊型內部資料(準印證第01、02號)上發表的論文、研究報告;未曾公開發表但被省、部級及其以上黨政機關采用、推廣,或被省、部級及其以上領導采納,或直接吸收進省、部級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證明的研究報告(以證明出具時間為準);已結題的國家社科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社科類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省社科規劃項目以及省科技廳軟科學項目(以結項證書時間為準)。 二、獎項設置 本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設榮譽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一、二、三等獎限額為400項,其中,一等獎不超過30項,二等獎120項左右,三等獎250項左右。榮譽獎根據實際情況產生。 三、申報辦法 本次評獎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申報人按照《四川省第二十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評獎實施細則》,見四川省社科評獎管理系統首頁“通知公告”)第六章申報辦法的具體規定,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某一市(州)社科聯、高校社科聯或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作為初評單位進行申報,不得多渠道申報。選擇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作為初評單位請務必提前聯系初評單位人員確定。省評獎辦不受理個人申報。 具體申報程序如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人進入“四川省社科評獎管理系統”(四川省社科聯官網首頁右側點擊進入),在系統首頁“通知公告”查看“申報人使用手冊和常見問題解答”,仔細閱讀后按照提示進行實名注冊、登錄和申報,已注冊用戶直接登錄。忘記賬號密碼見常見問題解答或聯系400-800-1636。 2.下載《四川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申報評審表》(以下簡稱《申報評審表》),按照《申報評審表》“填寫步驟”提示點擊填寫,填寫完成后務必點擊“檢查填報內容并保護文檔”,在“四川省社科評獎管理系統”上傳并打印。請認真閱讀填表說明和提示。 3.掃描上傳佐證材料。所有申報成果必須上傳以下材料之一,作為申報資格的佐證:(1)公開發表的(含刊型內部資料上發表)上傳該成果的刊物目錄頁;(2)公開出版的上傳出版物封面及出版信息扉頁;(3)未曾公開發表或出版的上傳省、部級及其以上采用證明,或項目結項證書。與成果有直接關聯的文章、書評及其他社會影響材料等,請全部掃描到一個文件(含佐證材料目錄)后上傳。 (二)報送初評材料 申報人向選擇的初評單位報送:①申報成果暫交一式三份,至少有2份原件,其余可復印;②經系統打印的《申報評審表》,暫交一式三份,需本人簽章;③已上傳系統的佐證材料打印裝訂成冊,提交1份。 (三)初評通過后報送材料 初評通過的成果,由初評單位通知申報人按《各學科推薦成果報送材料表》(見附件)要求報送申報成果及材料。 四、 申報注意事項 1.認真閱讀、正確理解《評獎實施細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申報。申報人務必根據自身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選擇初評單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初評單位可以拒絕受理。省評獎辦不受理個人申報。 2.《評獎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不屬參評范圍的成果不予受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成果不能申報。 3.參評成果的學科分類 申報人務必根據成果的實際內容慎重選擇學科分類,交叉學科按就近原則填寫,申報截止后學科分類不得調整。翻譯類、科普讀物以及確無法歸屬某一學科的成果,可選擇“綜合類”作為所屬學科,其他成果均不得選擇“綜合類”。學科評審組專家是按照學科組構成學科在省社科評獎專家庫遴選,如因學科分類問題,學科評審組不予評審或推薦,后果申報人自負。 4.個人申報限額問題 本次評獎不管是作為申報人還是參與人,每個人最多申報或參與2項個人成果。其中,個人獨立完成成果限報1項,第2項只能是合作完成成果。個人申報或參與達到2項,系統自動鎖定,第三次出現該人的申報評審表系統拒絕上傳。有多項成果申報或參與申報的,請慎重選擇,申報人務必向參與人本人告知此情況,征得參與人本人同意后再行申報。 5.負責人與參與人 負責人:必須是論文的第一作者;系列論文參與完成二分之一以上,且部分論文是第一作者;專著的主編或著者;研究報告的第一完成人;課題結項證書上的負責人。 參與人:必須是論文或系列論文的署名作者;專著封面的主編或著者,執筆人,前言后記明確參與寫作的人員;研究報告的署名作者;課題結項證書上的參與人。 多人合作成果,若以個人或部分成員申報,須出具其他成員簽字的同意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6.集體成果 集體成果不出現任何個人署名。以集體或單位名義申報的成果,須在《申報評審表》填寫集體申報說明,以集體名義申報如課題組須由課題組負責人簽字,以單位名義申報須經單位領導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集體成果一經申報不予變動,獲獎后省評獎辦不提供任何個人獲獎證明。 7.《申報評審表》的所有內容請申報人如實填寫,申報截止后不能作任何修改,紙質《申報評審表》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申報評審表》內容完全一致,內容不一致的參評成果不予受理。申報人務必在《申報評審表》“申報人的承諾”處簽章。 8.請及時申報并按通知要求報送紙質材料到初評單位,未按時報送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參評。申報期間均可在系統提交申報或修改重傳,申報截止系統自動關閉,拒絕任何申報或修改。 請申報人盡量提前提交,以免在最后截止時間因網絡或技術問題導致提交不成功,不能參評。 9.凡申報參評的成果及材料,不論獲獎與否,都不退還本人。 五、初評單位管理要求 本次評獎采取初評單位在線管理。各市(州)社科聯、高校社科聯、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作為本次社科評獎的初評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成果的在線受理申報、在線審核、在線管理的職責,嚴格按照《評獎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組織初評工作,并按要求報送初評材料。初評通過的申報成果及《申報評審表》份數必須按照《各學科推薦成果報送材料表》要求報送到省評獎辦。 各初評單位要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和質量意識,加強對申報成果的審核工作,嚴格把關,認真做好在線審核和紙質材料審核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核不予通過: 1.不符合《評獎實施細則》規定的申報成果,如不在要求時限內的成果或不屬申報參評范圍的成果等; 2.不屬于本初評單位審核范圍的申報成果; 3.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紙質材料的申報成果。 六、時間要求 (一)申報時間:10月24日——11月6日。省評獎辦10月24日09:00開通網上申報系統,接受申報;11月6日17:00申報截止,網上申報系統自動關閉,一律不再受理申報和修改。11月8日前報送紙質材料到初評單位。 系統開放前,申報人可下載《申報評審表》(見系統首頁“通知公告”)先行填寫,系統開放后按要求上傳即可。 (二)初評單位網上審核時間:11月7日——11月8日各初評單位開展集中審核。 (三)初評單位開展初評的時間及報送材料目錄: 1.初評前,于11月13日前在系統填報并提交《關于開展初評工作的報告》。逾期不提交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評獎初評資格。 2.初評:于11月19日——12月18日完成初評工作,《關于開展初評工作的報告》經省評獎辦網上審核同意后即可按計劃開展。 3.初評后提交:①《四川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初評單位推薦匯總表》(系統自動生成)紙質一份,首頁左上角加蓋單位公章;②《關于開展初評工作的報告》(系統自動生成)紙質一份(加蓋單位公章);③申報成果,份數參照《各學科推薦成果報送材料表》,至少有2份原件;④《申報評審表》,紙質份數參照《各學科推薦成果報送材料表》,至少有1份原件(加蓋初評單位鮮章);⑤佐證材料打印裝訂成冊提交1份。以上材料務必于12月21日前送達省評獎辦。 如有不明之事,申報人請與各初評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系統首頁),初評單位與省評獎辦聯系。申報中遇到技術問題請按“申報人使用手冊和常見問題解答”提示操作,不能解決的請聯系技術支持電話400-800-1636。 請隨時關注省社科評獎管理系統,省評獎辦將及時發布評獎有關信息。 附件1:各學科推薦成果報送材料表 附件2:四川省第二十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實施細則 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評獎辦公室 2022年10月9日
附件2
四川省第二十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實施細則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中發〔2017〕8號)、《中共四川省委關于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實施意見》(川委發〔2017〕38號)精神,推進全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進一步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四川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辦法》(省政府第142號令)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章 指導思想
第一條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論述,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推進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和創新,促進巴蜀文化繁榮發展,推進全省哲學社會科學高質量發展,奮力推動新時代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
第二章 機構職能
第二條 評獎工作在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以下簡稱“省社科聯”)具體組織實施。
第三條 設立省評獎委員會,由從事社會科學工作的專家、學者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三分之二。省評獎委員會的組成人選由省社科聯提出,經省委宣傳部審核后,報省政府批準。省評獎委員會負責制定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評審原則、評審標準和評審辦法,審定獲獎成果及獎勵等級,決定評獎工作中的其他重要問題。省評獎委員會委員實行聘任制,每次任期兩年。
第四條 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社科聯,主要職責是提出省評獎委員會組成人選建議名單;對《評獎辦法》提出修訂意見,修訂《評獎實施細則》;組織申報;開展資格審查、指導初評、組織學科評審組評審和復審;受理異議;完成省評獎委員會授權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省評獎委員會下設若干學科評審組,由本學科的專家、學者組成,在省社會科學評獎專家庫中遴選產生。學科評審組負責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評審,在初評推薦的基礎上提出建議獲獎成果及其等級。
第六條 設立紀律監督組,由省紀委監委駐省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省社科聯機關紀委、省人大社科界代表、省政協社科界委員及社科知名專家組成,負責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的紀律監督。
第三章 評獎范圍
第七條 全省行政區域內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規定期限內(評獎年的前兩年),公開發表的社會科學研究論文、研究報告;正式出版(以第一次版、印時間為準)的專著(含個人的專題論文集)、譯著、古籍整理成果、工具書、科普讀物;經省級及其以上新聞出版部門批準的刊型內部資料上發表的論文、研究報告;未曾公開發表但被省、部級及其以上黨政機關采用、推廣,或被省、部級及其以上領導采納,或直接吸收進省、部級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證明的研究報告(以證明出具時間為準);未曾公開發表但已結題的國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規劃項目(以結項證書時間為準)。
第八條 申報參評的研究成果,一般應當在規定年限之內出版或發表。在規定年限之前2—3次未曾獲獎又確有重大社會經濟價值或理論創新價值,符合本細則規定的研究成果,也可申報參評,但須出具省、部級及其以上黨政機關采用證明,并由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同行專家鑒定確認其資格。
第九條 省外、國外的作者,以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為主要研究內容,并具有很重要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的研究成果,也可申報參評。
第十條 全省作者與省外或國外作者合作,由全省作者任主編或副主編并由全省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征得合作者同意并出具書面材料可以申報參評。
第十一條 交叉學科、新興學科、邊緣學科的研究成果,其內容偏重于社會科學的可以申報參評;公開出版的多人撰寫的論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論文的作者以論文類成果申報參評;叢書不能作為一項整體成果申報參評,而只能以其中完整的單本著作獨立申報;圍繞同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在評獎規定時間內發表的系列論文,可作為系列論文申報參評,如不是圍繞同一個專題而發表的論文,不能以系列論文申報參評;多卷本的專著,須待各卷出齊后并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時間為準統一申報;列為國家、部委或全省社會科學規劃研究課題的成果,須出具結項證書,方可申報,不接受階段性成果的申報。
第十二條 凡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屬申報參評范圍:各類教材;文學作品;新聞報道;領導講話;工作總結;年鑒;輯集的人物傳略、回憶錄及簡單剪輯轉抄的資料書;著作權有爭議且尚未妥善解決的研究成果;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規定,屬國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獲省、部級及其以上的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或國家“五個一工程”研究成果。
第四章 獎項設置
第十三條 本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設榮譽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一、二、三等獎限額為400項,其中,一等獎不超過30項,二等獎120項左右,三等獎250項左右。榮譽獎根據實際情況產生。
第五章 評獎標準
第十四條 凡參評成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應用價值,較好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1.基礎理論研究成果
一等獎:選題有重大意義,對某項學科原有理論或方法有創新,提出很重要的新觀點,填補了某項學科的空白,學術水平高,對學科建設有重大貢獻,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
二等獎:選題有重要意義,對某項學科原有理論或方法有重要的補充和發展,提出了鮮明的新觀點,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對學科建設有較大的貢獻,在省內有重要影響。
三等獎:選題有意義,對某項學科原有理論或方法有新的補充和發展,提出了某些新的認識,有一定的學術水平,對學科建設有一定貢獻,在省內有一定影響。
2.應用研究成果
一等獎:選題為經濟社會發展中亟待研究和解決的重大問題,經過系統周密的調查和研究,有重大的理論與應用價值,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或采用,推動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顯著效果,社會評價高,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
二等獎:選題為經濟社會發展中亟待研究和解決的重要問題,經過比較系統周密的調查和研究,有較大的理論與應用價值,為省委、省政府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推動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明顯效果,在省內有重要影響。
三等獎:選題有現實意義,經過調查和研究,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分析和解決問題,為黨政領導機關決策提供了重要參考,推動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有一定作用。
3.科普讀物
一等獎:觀點正確,表述科學,特色鮮明,科學性、普及性很強,發行量大、影響面廣,社會評價高,對社會科學知識的普及發揮重大作用,在國內有重大影響。
二等獎:觀點正確,表述科學,新穎生動,科學性、普及性強,社會評價好,對社會科學知識的普及發揮較好作用,在省內有重要影響。
三等獎:觀點正確,通俗易懂,科學性、普及性較強,受到讀者好評,對社會科學知識的普及發揮作用,在省內有一定影響。
4.工具書(含資料書)
一等獎:資料非常豐富,數據精準,文字流暢,編排科學,檢索方便,具有很高的學術和應用價值,對理論研究、學術交流起了重要作用,得到學術界高度評價,在國內有重大影響。
二等獎:資料豐富,數據準確,編排得當,檢索方便,具有較高的學術和應用價值,對學術交流、學術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得到學術界充分肯定,在省內有重要影響。
三等獎:資料較為豐富,數據準確,檢索方便,具有一定的學術和應用價值,在省內有一定的影響。
5.譯著(含少數民族文字翻譯)
一等獎:所翻譯的著作是國外(或少數民族)經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或我國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亟需的國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意義重大,學術價值高,譯文流暢、通達,質量很高,得到學術界充分肯定,在國內有重要影響。
二等獎:所翻譯的著作是國外(或少數民族)經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或我國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亟需的國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意義大,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譯文質量高,得到學術界普遍肯定,在省內有重要影響。
三等獎:選題正確,譯文準確,有一定學術價值,在省內有一定影響。
6.古籍整理成果
一等獎:底本恰當,版本齊全,校訂精密,考據精詳,立例精當,方法科學,具有突出的新意和創見,學術價值很高,得到學術界高度評價,在國內有重要影響。
二等獎:底本恰當,版本全面,征引廣博,考據縝密,詮釋準確,立例恰當,方法科學,有較多新意,得到學術界普遍好評,在省內有重要影響。
三等獎:底本恰當,版本搜集比較齊全,征引比較廣博,考據比較審慎,詮釋準確,立例恰當,方法科學,確有新意,得到學術界好評,在省內有一定影響。
第十五條 榮譽獎
學術造詣較深,在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年齡70周歲以上的知名專家,過去評獎中曾獲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申報參評的個人成果符合二等獎及其以上標準,且未曾獲得過榮譽獎者,可授予榮譽獎;省外、國外的知名學者,對研究和解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有突出貢獻的優秀成果,亦可授予榮譽獎。
第六章 申報辦法
第十六條 申報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申報者登錄四川省社科評獎管理系統,按要求進行申報。申報成功后打印《四川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申報評審表》(以下簡稱《申報評審表》),按要求份數將其成果原件、復印件及有關材料一并交申報處。
第十七條 申報者可選擇以個人、集體或單位名義進行申報。以集體或單位名義申報須在《申報評審表》“集體成果申報”予以說明,以單位名義申報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章)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八條 參評成果不得多渠道申報。省級單位及地處成都市的高校的作者,視成果內容向相關的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申報;市(州)單位或地處市(州)的高校及民辦社科研究機構的作者,向所在市(州)社科聯申報;已成立社科聯組織的高校的作者,向本校(院)社科聯申報;個別特殊情況者,可通過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將申報材料轉交相關初評機構。
第十九條 以個人名義申報,一位作者最多申報或參與2項,其中,獨立完成成果限申報1項,多人合作成果可再申報1項。以集體或單位署名的成果,原則上不限申報項數。
第二十條 多人合作的成果,應視貢獻大小,經課題組討論協商,明確5名主研人員,由第一作者牽頭申報。若以個人或部分成員申報,須出具課題組協商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條 凡申報參評的成果及其材料,評審結束后由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存檔,不退還本人。
第七章 評獎程序
第二十二條 資格審查
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對申報成果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評獎范圍和申報辦法規定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三條 初評
初評由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市(州)社科聯和高校社科聯組織。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初評機構由其常務理事會民主推舉產生;市(州)社科聯初評機構由當地社科聯聘請有關專家、學者組成,報所在市(州)委宣傳部批準;高校社科聯初評機構由各高校聘請有關專家、學者組成,報校黨委批準。評審員名單報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初評機構根據評獎標準和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推薦指標,對申報成果進行資格審查、民主評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推薦成果的同意票須超過評審員的二分之一方為有效。初評機構在推薦成果的《申報評審表》上簽署推薦意見,按要求向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報送推薦成果的評獎材料。
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對報送的推薦成果進行資格復審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第二十四條 學科評審組評審
學科評審組根據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建議各等級優秀成果獎的控制數,按評獎標準嚴格評審。評審員認真審讀申報成果(每項成果審讀評審員不得少于3人),按評獎標準對申報成果逐項打分、排序,提出入圍建議及審讀意見。在此基礎上召開學科評審組評審會議,評審員逐項匯報審讀情況、取舍意見和建議獲獎等級,經民主評議后,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凡建議的獲獎成果的同意票須超過評審員的三分之二方為有效。學科評審組在建議獲獎成果的《申報評審表》上簽署評審意見,提出建議獲獎等級。
學科評審組要重視應用研究、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研究和冷門“絕學”研究,適當增加其獲獎比例。
第二十五條 復審
省評獎委員會聘請省內外知名專家組成若干專家復審組,對學科評審組建議獲榮譽獎和一、二等獎的成果進行綜合復審,經民主評議提出建議等級意見,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凡建議的獲獎成果及等級的同意票須超過評審員的三分之二方為有效。
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對建議獲獎成果及等級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第二十六條 終審
省評獎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對建議獲獎成果進行終審,在充分醞釀、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確定擬獲獎成果及其等級。擬獲二、三等獎的成果,若無異議視為通過;擬獲榮譽獎和一等獎的成果,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在成果出現較大爭議時,省評獎委員會有權對獎項等級進行適當調整,由省評獎委員會討論、評議,最后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確定。省評獎委員會評審表決時,出席委員人數不得少于其成員人數的三分之二;獲獎成果的同意票須達到出席委員的三分之二方為有效。
第二十七條 公告
經省評獎委員會審議通過的榮譽獎和一、二、三等獎的獲獎項目,在《四川日報》、四川省社科聯官網上向社會公告,公告期30天。
四川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接受社會監督,在公示、公告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對成果的意識形態、參評資格、成果權屬、科研誠信有異議,均可以書面形式實名向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對獲獎成果獎勵等級提出的異議不予受理。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接到異議材料后應當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并能提供充分證據的異議,予以受理。
第二十八條 頒獎
榮譽獎和一、二、三等獎的獲獎項目及獎勵等級,報請省政府核準后,由省評獎委員會召開頒獎大會頒獎。
第八章 回避制度
第二十九條 為貫徹公平、公正的原則,初評機構、學科評審組、專家復審組及省評獎委員會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凡本人及直系親屬有成果進入評審程序,應當主動回避,不得作為該成果評審員;凡有省評獎委員會委員及直系親屬的成果參加終審,在評議本人及直系親屬的成果時應退席回避,表決時不參加該項成果的投票。學科評審組評委連任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第九章 表彰獎勵
第三十條 獲榮譽獎和一、二、三等獎的成果,由省政府頒發證書、獎金。其獲獎通知書存入本人檔案,作為考核、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聘用、享受有關待遇的重要依據。
第十章 評獎紀律
第三十一條 申報成果作者必須嚴守學術規范,加強學術自律,按《評獎辦法》和《評獎實施細則》要求,實事求是地申報參評。凡參評成果或獲獎成果有弄虛作假或剽竊行為者,由省評獎委員會委托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一經查實,取消成果參評資格,或撤銷已獲獎勵,追回獎金和證書,通知作者所在單位并予以通報批評,10年內不準申報參評。
第三十二條 參加評獎工作的人員,要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準確掌握評獎標準,保證評審質量,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若有徇私舞弊、泄露評審情況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其參加本次評獎工作的資格。
第三十三條 省評獎委員會辦公室對評獎專家進行誠信管理,建立專家誠信檔案作為遴選依據。
第三十四條 紀律監督組對評獎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細則由四川省社會科學評獎委員會負責解釋,本細則經四川省社會科學評獎委員會審議通過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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